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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酒坊,頂天立地!長沙超市慘遭10倍賠償,商標侵權案震撼全城
來源:長沙商標注冊 日期: 2023-11-01
長沙商標注冊中心最新報道創新酒坊,頂天立地!長沙超市慘遭10倍賠償,商標侵權案震撼全城。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10月18日訊(全媒體記者 周輝霞)湖南省市場監管局17日公布一批“鐵拳”行動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涉及銷售侵僅知名品牌商標專用權的白酒,商家被行政處罰后又被起訴追責,最后被判10倍賠償。
今年3月,天心區市場監管局對長沙市天心區某某超市未履行進貨進驗義務、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做出行政處罰: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22瓶;罰款共計80000元。
去年10月,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該超市銷售的五糧液和酒鬼酒不能提供商品進貨票據、供貨商資質及合格證明文件,涉嫌假冒。執法人員現場扣押上述產品,并對該超市不能提供商品進貨票據、供貨商資質及合格證明文件的違法行為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上述商品經商標權利人鑒別,均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經查,該超市經營期間,共銷售上述假冒白酒52瓶,案值44750元。2022年11月24日,執法人員根據消費者2022年11月22日對這家超市的舉報,再次檢查該超市時,當事人仍不能提供商品進貨票據、供貨商資質及合格證明文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該超市的行為構成了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監管部門作出了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22瓶,罰款共計80000元的處罰決定。
至此,案子并沒有劃上句號。執訴人之后又將該超市的行為起訴到天心區人民法院,要求賠償。法院支持投訴人主張,判決超市方退還貨款12360元,賠償10倍計123600元。該案的查辦有效地保護了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